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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都在討論廢死與反廢死的議題,一切應該都是從方小弟割喉案開始的。方小弟割喉案的嫌犯犯案後竟供稱,反正在台灣殺死一兩個人又不會被判死刑,這樣的說法也讓台灣輿論一陣譁然。法務部在日前又火速的批准六名死囚的死刑執行令,比預期的時間提早了不少,讓人不禁將這兩個事件連結在一起,認為法務部此舉是希望恫嚇這些視人命如草芥的禽獸。就在執行死刑後,國際特赦組織馬上譴責台灣政府冷血殺人,並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

姑且不論台灣政府是否符合國際潮流,我想我們要談的是死刑的意義在哪裡?廢除死刑將對我們社會造成什麼影響?

首先,死刑的存在是希望能減少重大刑案的發生,除非我們能找到比死刑更有效,或是能取代死刑的方法,否則,現階段死刑是必要之惡。當一個人犯了普通的罪,我們當然願意給他機會,也希望透過輔導和再教育的過程,讓他們重新融入社會。但是當一個人藐視他人生命的時候,我們就不免擔心這樣的憐憫會不會讓下一個悲劇的發生。而死刑的存在正為我們設下一個停損點,至少讓加害者在加害無辜的受害者前,可能因為擔心被判死刑而三思,當然很多衝動性犯案的加害者就防不勝防了。

其次,死刑在台灣社會賦予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希望能以一命換一命的方式彰顯社會正義。唯有加害者的死才能讓死者安息,這樣的概念是根深蒂固地深植在民眾的腦海中,並不是人權組織的一句,死刑不能解決犯罪問題,就可以說服台灣民眾趕上這股世界潮流。我們必須透過社會溝通和從小的教育來扭轉這樣的民情。另外,還要強化社工體系,輔導這些被害家屬,早日走出喪失家人的悲痛。

再者,從精神醫學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死刑犯多具有反社會性的人格,這樣的疾患是很難治癒的,因此,我們必須思考,如果我們不用死刑,是否有終生監禁的可能。但是,在台灣社會,政府常常在特赦或減刑,今天被判終生監禁,不久之後可能就剩20年刑期了,再不久可能就要假釋了。我們要如何說服民眾,讓他們安心這些人不會再犯?

廢死是一個終極理想主義,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改過向善,但是往往在現實的社會當中,有太多例外的人士,他們的行為已經超乎我們的想像,他們已經不配被稱為人。他們的死雖然對於社會沒有積極的影響,但的確對重大刑案有嚇阻的作用。一命抵一命的報償方式雖然有些病態,但在台灣的民情當中,確實唯有如此才能讓這些受害者家屬得到心中一絲絲的補償和安慰,除非他們選擇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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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